不产登记面临执行难的问题
据《中国经济周刊》,难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终于有了具体的时间表。8月27日,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透露,对于如何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国土资源部的总体安排是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而十余天前的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刚刚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这一时间表比最初的计划略晚了些。2013年3月28日,国务院曾指示,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现实推进虽未如预期,不过,一系列迹象显示,我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步伐正在加快。
8月19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正式下发通知确定的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等“三定方案”。该方案规定,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的职能部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的编制含6个处共计24名工作人员。
在8月26日召开的2013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汇总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上,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存智表示,当前的工作重点,一是加快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同步推动明确机构。不仅要加快省级职责整合,更要下沉一级,推进市县级职责整合。二是主动探索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的模式和方法,平稳实施统一登记。三是做好基础工作,积极推进信息平台建设。
据新华社消息,截至今年6月,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 合工作。河北、黑龙江、山东等地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北京、辽宁、四川等地在国土资源厅(局)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河北、山东、江苏等地明确在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部门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或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处。